|   加入收藏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银丰祥学院
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即将出台



“年底之前,《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将正式公布。”近日,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有关人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现在,此规定正在等待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批。”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坚持在规范中发展的总体原则,将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与服务。此规定全面规定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行业监管的职责、义务和工作方式,并从准入管理、日常经营管理、年审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四大方面更加明确了典当行业实施分级管理以及强化属地管理的内容。而各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重点将放在加强典当企业与其股东的资金往来监控、加强对股票等财产权利的监督管理等方面。 

对于《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出台,业界早有耳闻。因为此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行业的监管,仅仅依照《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然而,“办法”对典当监管的规定仅仅是对行业需要监管内容的规定,无法全面明确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权利和义务。久而久之,行业内形成的惯例是,典当行业的监管往往集中在省市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如企业变更经营地址、调整股权结构、转让股份等事项,而市一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发挥在上报企业经营数据、下发政策法规文件等基础工作上。 

在这种情况下,对典当企业的监管较易出现纰漏。如典当年审工作虽然是行业监管的重点,但一些监管行为只能限于报表,以至典当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与上报年审情况不一致,甚至违规经营、超比例放款等现象虽然时有发生,但无法从年审中及时发现。许多企业发生的严重问题只能是等到东窗事发、产生法律纠纷后才会被披露。 

为此,典当业界普遍认为,因为权责不明、推诿责任、遇事不知、现场排查不足等问题的存在,致使各级主管部门无法全面、真实、准确地掌握典当企业的经营成果,而且也无法对经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共性问题。 

此前,业界一直期望能够建立以市区县等日常监管为基础,以全省区市的年度核查为重点,以商务、公安、工商等多部门密切协作为支撑,以行业自律建设为补充的联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早在三个月前,商务部向行业内征求意见时就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业界也提出了不少意见。 

“从目前所知的《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内容来看,九十月间业界对此规定提出的不少意见业已被商务部有关部门采纳。”北京一位典当业内人士介绍说。 

另据记者了解,针对商务部此前向业界征求《典当行业监管规定》意见的情况,浙江、山东、福建等不少省市的商务主管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指导意见,内容大多是加强典当行业的监管,并根据各地典当行业发展的不同情况,提出了相关措施。 

尤其令典当企业欣慰的是,《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出台,顺应了近两年来典当行业规模持续增长,服务领域持续拓展,经营模式不断创新的趋势,也突出了典当在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便利居民生活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肯定了典当为我国多元化融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为进一步提高典当行业管理水平,规范行业秩序,引导行业规范,提升行业整体形象,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商务部有关部门还在酝酿《典当企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典当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前不久在典当业界进行广泛讨论、并引起高度关注的《典当企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和《典当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目前依然还处在征求意见、前期研究的过程中。 

“如果说《典当行业监管规定》是第一层次的监管,那对《典当企业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则是针对企业的第二层次监管,而《典当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是位于第三层次的监管。”上海一位典当业内人士介绍说。